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共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62人,其中招聘有教學經驗的教師30名,面向往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30名,面向往應屆畢業生招聘足球教練2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1)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志于為荷塘教育事業做貢獻,服從組織安排;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2000年4月13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3年4月13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4、現役軍人、在讀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在讀全日制非2018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合同約定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得報名應聘;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1)。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荷塘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每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在荷塘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及時發布,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本次所有招聘崗位報名時間均為2018年4月25日——4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報名地點:株洲市荷塘區教育局二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簡歷,通訊地址、聯系電話,攜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學歷證(2018年應屆生提供學校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證(語文學科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及其它相關榮譽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報考有教學經驗教師崗位的考生還需提供在職證明(需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公章)和2017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復印件),非在編人員另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報考足球教練崗位的考生還須提供D級及以上足球教練員證。
所有報名均由本人現場報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及考試
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1、考試方式:除足球教練崗位以外,其余崗位均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足球教練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人文科學常識、時事政治、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基礎理論、方法及實踐應用分析。筆試時長120分鐘,總分100分。
3、筆試與專業技能測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調整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4、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足球教練崗位面試分為答辯和上課兩個環節,其余崗位面試分為答辯和上微型課兩個環節。
答辯時量為3分鐘,答辯成績滿分為20分。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足球教練上課時量為30分鐘,備課時量均為30分鐘,上微型課或上課成績滿分為80分。
答辯、上微型課或上課、面試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5、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6、成績合成:
足球教練崗位:綜合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其余崗位: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總成績設最低分數線,綜合總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在指定醫院進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兩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荷塘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經市人社局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由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學校。擬聘用人員如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學校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有工作經歷的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未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被聘用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株洲市荷塘區教育局0731-28477196
監督電話:株洲市荷塘區人社局0731-28428415
株洲市荷塘區監察委員會0731-28428360
株洲市荷塘區教育局0731-28477040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方案解釋權屬荷塘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株洲市荷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荷塘區教育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