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推動我縣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并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中共新邵縣委、新邵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邵縣加強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暫行規定的通知》(新黨發[2017]14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及2018年應屆、往屆碩士研究生公開引進人才49名,現就引進人才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才崗位計劃與職位要求
本次面向全國公開引進人才計劃49名,具體引進人才計劃和職位要求見《2018年新邵縣高級中學(職中)引進人才崗位要求與計劃一覽表》(附件一)。引進人才信息在新邵政府網站、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湖南師范大學就業信息網站、湖南科技大學就業服務網站發布。
二、引進對象資格條件
引進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教學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形象端莊,能夠勝任所擇崗位工作要求;
3.符合《2018年新邵縣高級中學(職中)引進人才崗位要求與計劃一覽表》(附件一)中相應條件。
三、引進程序與方法
1.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5日至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湖南師范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
(3)報名要求:每位報名者限報一個科目,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2018年應屆畢業生憑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與《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一致的且算出平均成績的必修科目成績單)、教師資格證(2018年應屆畢業生憑所在學校提供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2018年新邵縣高級中學(職中)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二,自行網上下載)進行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不接受委托他人報名和網上報名)。考生本人所提供的各類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且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和引進人才考試。
(4)現場資格審查和核算考生必修科目平均成績:資格審查時,應聘者必須提供報名材料中所有材料原件。由新邵縣教育局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并初步核算考生必修科目平均成績,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并進一步核算考生必修科目平均成績。
2.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碩士研究生直接進入入圍面試,本科畢業生按照必修科目平均成績(選修科目不計入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有多名成績相同者,則一并進入面試。所需專業特殊,達不到開考比例經批準開考的職位,參加面試人員按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比例確定。
(2)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備課時間50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評分標準及相關要求由評委制定,采取當場評分、亮分方式。面試時間定于2018年1月13日,已報名參加面試人員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2:30-5:30到湖南師范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領取面試準考證,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如參加面試人員數與引進人才職位計劃數為1:1比例的,則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
3.選擇受聘學校
按職位計劃數的1:1比例確定選擇受聘學校入圍對象;入圍對象分科目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受聘學校(面試成績相同的,學歷高的優先,學歷相同的,年齡大的優先),入圍對象中如有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除新邵一中、新邵八中外,其他學校可在該科目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體檢與簽訂就業協議書
按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組織實施。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天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就不合格項目進行一次復檢,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后放棄等原因造成缺額,不再遞補。
5.考核
根據簽訂就業協議書人員情況向所在學校發出調檔函,新邵縣教育局、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核組對已簽訂就業協議書人員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是否符合引進人才資格條件等情況。報名時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相關證件憑學校有效證明等報名的,考核前須交驗畢業證及教師資格證原件。
6.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由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邵縣教育局及時向社會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被實名舉報者,經查證屬實,取消聘用資格。因各種原因造成空缺職位一律不遞補。
經體檢、考核合格并通過公示的人員,失信放棄受聘的,五年內不準參加我縣教師招聘考試和引進人才考試。
7.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相關規定辦理編制和聘用手續。聘用前,本人須做出書面承諾:在所聘學校服務滿5年,否則不得流動,承諾書裝入本人檔案。
四、相關優惠政策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級學院畢業生分別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1.5萬元、1萬元工作補貼,按年度發放,直至在本縣參加工作滿5年為止。在本縣工作初期暫無居所的,由用人單位安排周轉房。
五、組織領導與紀律要求
此次引進人才工作在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嚴格遵守中共新邵縣委、新邵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邵縣加強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暫行規定>的通知》(新黨發〔2017〕14號)的規定,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確保引進人才工作的公正公平。
監督舉報電話:
肖 穎(新邵縣教育局黨委委員、縣紀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長)13907393939
黃小球(縣紀委派駐縣組織系統紀檢組長)139739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