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范圍
寧鄉市教育系統在編教師,編制在城區四個街道、市直學校和高中階段的教師不能參加本次初中、小學教師選調;寧鄉一中面向寧鄉市內所有高中在編教師選調。
二、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有五年及五年以上教學經歷(2016年8月前進入公辦教育編制并首聘服務合同期滿,公費定向委培的教師要求工作滿協議中規定的服務期限);
3.近五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過紀律處分;
4.普通話達二級乙等或以上(報考語文專業須二甲或以上)。
5.近三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有弄虛作假和不誠信行為者不能報考。
6.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規范鄉鎮(街道)職責權限實施方案>等五個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85號)文件精神,通過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后,在原單位工作分別未滿一年、五年的教師不納入選調范圍。已經獲評基層教師系列職稱和資深教師的不納入選調范圍。
三、選調要求
寧鄉一中
1.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以上學歷,教師資格證學科和學歷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2.目前在高中階段任教且近三年內至少有一年從教所報學科的經歷(提供一個學年的原始教案);
3.45周歲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學一級教師以上職稱;
4.有班主任經驗工作經驗3年以上,且在全縣進行過班主任經驗(或德育經驗)交流;
5.以下條件必須具備一個:縣、市級及以上卓越教師;縣級及以上優秀教師;縣級名師工作室核心成員。
初中教師
1.目前在初中階段任教且近三年內至少有一年從教所報學科的經歷(提供一個學年的原始教案);
2.本科或以上學歷,英語教師要求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一致 (所教與所學一致),其他崗位不作要求;
3.初中或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學科或學歷學科與報考崗位一致。
小學教師
1.目前在小學階段任教且近三年內至少有一年從教所報學科的經歷(提供一個學年的原始教案);
2.專科或以上學歷,英語、體育、信息、音樂、美術教師要求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相應或相近(所教與所學一致),其他崗位不作要求;
3.具有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
幼兒園教師
1.專科或以上學歷;
2.幼兒園(學前教育)教師或音樂(或藝術、舞蹈)教師資格;
3.普通話二甲或以上。
四、選調程序
(一)現場報名(含資格審查)報名時間:8月16日(9:00-12:00,13:30-17:30)報名地點:寧鄉市教育局六樓。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表。考生按要求填好《報名表》,由所在鄉鎮(街道)基地學校審核蓋章后方可上報。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2.證件資料。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考生還需提供所在學校蓋章、學校校長簽字證明的近三年內從教所報學科一年的原始教案一份。
3.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一旦填報,不得更改。
(二)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
1.筆試時間暫定8月20日上午9:00(以寧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時間為準),筆試地點玉潭街道中心小學。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筆試內容主要包括:習近平新時代教育思想、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新課程理念及應用、教育教學技能和時政知識等。
(三)加分項目及標準
1.到2021年8月31日止,任公辦教師教齡五年內不加分,第六年起每滿一年加0.5分(以周年計算),滿分5分。
2.近五年(2016-2020年度)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每次加1分,滿分5分。
3.加分由所在基地學校人事負責人審核把關,并報校長簽字,加蓋基地學校單位公章為準,教育局于報名結束后對加分情況進行公示。
(四)確定選調名單
1.總成績合成。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與加分之和為綜合成績。
2.選調名單確定。按學科分崗位依照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調名單。
3.選崗。具體視情況定,一般同一學科按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選崗,自主選擇學校。在同一學科排名中,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年齡較大者優先(看身份證年齡)。
4.擬選調名單將在“寧鄉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選調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寧鄉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錯過信息而影響考試的,后果自負。
2.本次選調工作由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整個選調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
3.考生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報名時考生須填寫《個人誠信承諾書》,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城區選調考試,本年度考核降等處理;審核責任人年度考核不評優,并在全市通報,情節惡劣者,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4.選調人員異動后的崗位聘用等級,由調入單位按照新單位崗位情況及政策執行。
5.選崗放棄者,退回原單位,且三年內不能調動工作單位。
6.選調進入新單位后,三年內不得調動工作單位。
7.未盡事宜由教育局人力資源(人事)科負責解釋。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請報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即日起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持續關注自己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并進行每日體溫測量和健康狀況監測。出現發熱(體溫≥37.3C)、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的,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診療和排查,保證參考時身體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不出國(境),盡量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出行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護工作。
2.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筆試考點。進入考點時,主動出示準考證、身份證、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接受體溫測量,健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色、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C)且無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
3.進場時須有序排隊,保持人員間距,規范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4.以下人員不允許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1)無準考證、身份證,不能提供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的;(2)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或健康碼為黃碼的;
(3)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仍在隔離觀察期的密切接觸者、境外旅居史人員以及健康碼為紅碼者;
(4)入場時體溫復測仍然異常(體溫≥37.3C)且無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者。
5.所有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考場、考試期間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七、報考咨詢咨詢電話:市教育局人力資源(人事)科0731-81800221監督電話:市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31-818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