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郴人社發〔2017〕55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7年宜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崗位工作人員(第二批)112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教育類事業單位人員112名,其中高中教師29名,初中教師40名,小學教師41名,會計2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17年宜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崗位工作人員(第二批)計劃信息表》。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 //www.rsks.czs.gov.cn)、宜章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zx.gov.cn/)。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等條件;
(1)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詳見附件《2017年宜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崗位工作人員(第二批)計劃信息表》。40周歲以下的要求在1976年11月3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由報考人員提供省級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證明。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由宜章縣教育局認定。
(4)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2017年宜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崗位工作人員(第二批)計劃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到報名截止日,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到報名截止日,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郴州市內各級各類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含特崗教師);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生(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擇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筆試前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名時間。網絡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3日9:00至11月6日17:30。
3.上傳照片。報考人員網絡報名時必須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35×45mm,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傳照片的,不得參加考試。
4.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自行上網下載保存并打印準考證。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個別緊缺學科崗位視報名情況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降低至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取消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11月8日在宜章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11月10日17:0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辦理改報。11月13日將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形式。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 -11:30。
3.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學科專業知識。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含小學語文和數學專業知識,并增加少量初中相應學科知識內容。
4.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公布。11月下旬在宜章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三)資格審查
面試前,由宜章縣教育局在統一的資格審查時間內組織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1.資格審查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但入圍資格審查的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含60分)。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內容。根據招聘崗位計劃要求,對考生相關證件材料逐一進行審核。報考人員需提交打印的《2017年宜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崗位面試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誠信考試承諾書》(一式一份),并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4張(同底)。非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時,有服務期限和試用期限的報考人員須注明服務期、試用期是否已滿。
3.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四)面試
1.面試對象。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
(1)普通中小學音、體、美、計算機崗位,上微型課與專業技能展示,面試總成績=試教成績×40%+專業技能展示成績×60%;
(2)教育其它教師崗位上微型課;
(3)教育會計崗位進行結構化面試;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專業技術類人員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專業技術操作能力。
4.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5.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宜章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時間。在宜章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4.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5.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由宜章縣人社局和宜章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七)選崗
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從最后一次核減崗位計劃后確定的招聘崗位中自主選擇一個崗位,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宜章縣教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宜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由宜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合法權益,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和證據的書面反映,否則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宜章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并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及最低服務年限協議書。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在宜章縣政府門戶網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7年宜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崗位工作人員(第二批)計劃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2),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建立全市統一的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招聘機關報告,并終止在我市(含縣市區)參加考試的行為。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
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6.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將追究其舉報人責任,取消其報考及聘用資格,并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
7.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8.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1.政策咨詢:0735—3729581
2.考務咨詢:0735—3767781
3.技術支持:0735—2231257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舉報電話:0735-3767797。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宜章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宜章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7年宜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崗位工作人員(第二批)計劃信息表.xls
宜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章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