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的精神,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經中共長沙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的精神,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經中共長沙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長沙市教育局決定對所屬18個事業單位需增補的82名教師面向社會公開選調。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崗位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人員管理
列入相應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崗位等級待參加單位競聘后確定。
三、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報考人員須為具有事業單位全額撥款編制的在崗人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報考對象年齡須為40歲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副高)及以上教師職稱的,年齡要求在45歲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選調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2021年長沙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8、不得報考的情形: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未滿一年或者新提拔的未在現職崗位工作滿一年的;
(3)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5)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有《長沙市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專項整治方案》(長教通〔2019〕26號)規定不得參加長沙市公辦學校教師招聘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選調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9)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發布簡章—報名(含資格初審)—疫情防控—考核—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招聘簡章通過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長沙市教育局官網(http://jyj.changsha.gov.cn)公布。各環節其他相關信息等均在各選調單位官網公布,請考生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五、選調單位、選調崗位、選調人數及具體條件(見附件1:《崗位表》)
說明:
1、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應為全職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按每學期為六個月計算。工作經歷和服務年限時間截止計算至2021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讀期間(含國外留學學習期間)的實習、兼職、參加社會實踐等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時間。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或各級黨校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才可報名。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可視同為相同等級國內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歷學位。
3、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報名(含資格初審)及開考比例
1、本次選調報名在各選調單位進行,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由各選調單位決定。報考人員按照選調單位的《考核辦法及安排》要求(6月15日前各選調單位網站公布,網址見《崗位表》)報名,報名時即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提交以下證件證書查驗:
(1)《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報考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中“具體要求”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獲獎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在編在崗證明、《年度考核表》等,其中工作經歷證明、在編在崗證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等材料允許報考人員以提交《承諾書》(附件3)的形式報考,但資格終審時必須提交材料原件(或加蓋提供材料部門蓋章的復印件),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2、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考,本人所具備的條件須符合所報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并保證所提交材料的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選調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3、開考比例:選調崗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未達比例的,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數。
七、疫情防控
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參加選調的人員須按要求配合健康篩查工作,提前完成湖南居民電子健康碼、國務院客戶端行程卡的申領,進入考點時配合收集審核健康信息工作,接受健康碼和行程卡查驗、體溫檢測,按要求佩戴口罩。居民健康碼和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為維護全體考生和工作人員的健康權益,考點將根據疫情形勢在必要時調整疾病篩查方案。
八、考核
1、考核于6月22日(星期二)上午在各選調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均按照《考核辦法及安排》要求參加考核。
2、考核由面試和試教(或技能測試)或面試、試教、技能測試組成;面試、試教(或技能測試)成績按3:7的比例合成為考核成績,面試、試教、技能測試成績按2:3:5的比例合成為考核成績。
3、選調崗位的報名人數較多時,選調單位可采用筆試或技能測試的方式,按比例確定參加考核的人選(比例內末位分數相等的均入圍),具體辦法見各選調單位《考核辦法及安排》。
4、考核成績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數線考生不進入后續環節。考核成績當天在選調單位網站公布。
5、考生憑有效居民有效身份證(不可用電子身份證替代)參加考核;考核時不得自帶任何資料;未按時到達集合地點者視為自動放棄。
九、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選以崗位選調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己顺煽兿嗤,則考核占比高的項目成績高者入圍(下同)。資格復審由市教育局組織,具體安排另行公布。
十、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長沙市教育局組織的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后續環節。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者時,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經資格復審合格后依次遞補一次(下同)。不能完成體檢全部項目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選調后續環節。
十一、考察(含資格終審)
1、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2、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由選調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3、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導致該選調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依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十二、錄取、聘用
1、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錄取人員。
2、擬錄取人員名單經市教育局審查,報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錄取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錄取批復,并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3、所有錄取人員需與選調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其他
1、咨詢電話:
0731-84899737(長沙市教育局人事處)
0731-84899753(長沙市教育公共服務中心)
2、監督電話
長沙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731—84899757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
0731-84907975
附:
附件1:《2021年長沙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長沙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長沙市教育局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