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發展和教學需要,按照《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等文件精神,經湘西州人社局核準,湘西州民族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7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湘西州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及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按照發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2018年湘西州民族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操守;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及其他條件; 5.年齡要求25周歲以下(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5.現役軍人; 6.原已取得學歷達到最低學歷要求,現在讀全日制學歷的人員;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政務網、湘西自治州民族特殊教育學校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9日—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湘西州民族特殊教育學校辦公室(吉首市科技園社區楊家坪12號)。 4.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填寫好《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專業認定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州教體局會同用人單位認定。 (三)資格審查 1.報考對象由州教體局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須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在規定時間內統一核發準考證。 2.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由用人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州人社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計劃。 2.筆試 ⑴筆試成績總分100分。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合卷,專業知識占70 %,教育學和心理學占30%。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⑵筆試時間及地點。2018年10月14日(上午9:00-10:3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于2018年10月12日— 13日到州民族特殊教育學校辦公室領取。 (五)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確定為面試對象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則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專業成績又相同,則同時進入面試程序;若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遞補為面試對象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同上方法確定。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2.面試形式與分值。面試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試教時間10分鐘。試教分值為100分。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綜合成績,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擬確定為體檢對象的最后一名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面試成績又相同,則按筆試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筆試專業成績又相同,則進行第二次面試,第二次面試成績優勝者列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若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按照確定體檢對象方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由州教體局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對象。若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則不遞補。 (八)聘用 筆試和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擬聘用對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實行聘用制管理,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時間計入聘用期內,如試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五、本方案由湘西州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43-8756511(州特殊教育學校辦公室) 18074377702向老師(州特殊教育學校) 0743-8222797(州教體局人事科) 監督電話:0743—8225413(州紀委駐州教體局紀檢組)
附件:1.2018湖南湘西州民族特殊教育學校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x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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